中学英语教材夹带活页广告 创新还是误导?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2014-10-27 1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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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

  不要一棍子打死

  有人说“广告进教材”是唯利是图的表现,有人说“广告进教材”是商业勾结的表现。这样的说法有点想当然了,新生事物的出现都值得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一棍子打死,需要看的是这些广告有无问题,实际上,这些插页广告都是学习有关的书籍,这些书籍也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

  只要做到四大基本原则,“广告进教材”是没问题的。

  其一,坚持内容健康。“广告进教材”没啥大不了,关键要看广告是不是健康的,是不是学生需要的广告,这些广告都是关于学习书籍的,也仅仅是一个参考。现实生活中,学生和家长也需要寻找这类广告信息,有的到网上搜索,有的去向别人打听。有了这样的进入教材中的广告,不就是最好的参考吗?

  其二,坚持不增价。对于出版社来说,可以在教材中印制这类和学习有关的信息,但是不能把成本算到学生头上。

  其三,坚持不影响阅读。教科书中刊载的插页广告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不能影响学生的使用。比如说,把这些插页广告印制在课文的中间就很不合适,而应该放到书籍的最后几页上。正如电视广告一样,不能放在电视剧的中间。

  其四,坚持科学出版。对于进入到教科书中的广告,需要严格的审查,所刊载的参考书籍信息必须符合教育理念,符合倡导的教学模式,而不能是违反教学原则的东西。只要进入到教科书中的插页广告的内容是有益于学生的,是有益于教学的,就应该是提倡的,也是可行的。

  我们不能用传统的视角和有色眼镜看待“广告进教材”,而应该拓宽这种服务,比如说,语文书籍中完全可以推荐一批文学书籍,自然书籍中完全可以推荐一批科学书籍,历史书籍中也完全可以推荐一批好的历史课外阅读书籍。我们要关注的是这些广告的内容,是害人的还是有好处的,好广告哪里都需要,坏广告哪里都不能出现。信息传播时代,理应给这种尝试一次“抱着书籍过河”的机会。(郭元鹏)

  不应禁登公益广告

  广告分为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如果禁止所有的广告恐怕也是欠妥的。近些年来,中国公益广告发展迅速,产生了很多优秀的作品。有保护环境的,有义务献血的,有保护动物的,有关爱他人的,有遵守交通法规的,有廉洁自律的等等。这些广告有很多适用学生,在教材中有这样的广告,可以更好地教育学生,发挥文字难以起到的作用。

  其实从现在的立法来看,本意应该是禁止的商业广告。因为在法律中提到“没收广告费用”,但很多公益广告是没有广告费的。但是为什么在法规中,并没有说允许公益广告,恐怕就是因为我们一提到广告就认为是指商业广告。这样的认识也左右了我们立法思想。有这样的思想并不奇怪。毕竟我们的公益广告发展较晚,中国通过电视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最早出现的是1986年贵阳电视台摄制的《节约用水》。之后,1987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开播《广而告之》栏目。即使在现在,公益广告在所有的广告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因而谈到广告,大多数人自然而然地就认为是指商业广告。

  但是作为立法,应该更严肃、科学。既然有公益广告,那么就应当考虑采取不同的处理。教育就是用通过最小的教育成本得到最大的教育效果,而有些适宜学生的公益广告就可以达到这样的作用,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禁止在教材中有公益广告呢?公益广告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体现,教材有了公益广告,也可以使教材更活泼,使教材更体现时代的特点。我们教育应与时俱进,不应和时代相脱节。(肖华)

关键词:教材,广告,售后服务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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