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本是权利 何必搞得像“特务”
四川眉山市丹棱县“秘密”选聘了40人当“挑刺工”,到窗口单位开展暗访监督活动。“这是一份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名单,即使‘单上有名’的人,相互间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挑刺工。”(5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挑刺工”的暗访行动能走多远?当地毕竟是小县城,全县16万多人口,恐怕在选“挑刺工”方面要费很多心思。不过,再怎么保密,再怎么调换,也会迟早被“认”出来的。其实,再多的“挑刺工”也有着局限性,其一,认识方面的局限性。凭几个人的“暗访”对一个部门进行“挑刺”,显得有些主观和偏颇;其二,“挑刺工”不可能天天到职能部门去“暗访”,这样就会出现偶然性,职部门存在的问题未必能够被及时“挑”出;其三,“挑刺工”也会受到人情等因素的影响,比如暗访到的某个工作人员,恰好是自己的亲属,还会不留情面吗? 暗访对于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是相当有效的,再配之于惩罚,的确是能够让工作人员倍感压力。面对“神秘”的“挑刺工”,工作人员该如何应对,恐怕免不了要费心思猜测谁是“挑刺工”。但是,对付作风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每一个办事者都当作“挑刺工”,能够为每一个前来办事的老百姓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让其挑不出“刺”来,可这显然不是靠几个“挑刺工”就能够达到效果的。 挑刺不必神神秘秘,就应该光明正大,挑刺本该是每一位群众的权利。如此,才能让工作人员把每一个前来办事的群众均当作不可轻慢的“挑刺工”。(王军荣) |
关键词:挑刺工,暗访,工作作风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