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不是妨碍执法的理由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城管部门联合工商、治安、食药监等部门,对天坛医院西门周边、十一中分校、金鱼池中街北口南侧等地的露天烧烤、无照经营开展集中整治。执法人员表示,执法中,一些偏好烧烤的市民不愿配合,甚至说,“我们就这点爱好,就喜欢吃这口。”这给执法造成了一定困难。(据《京华时报》5月12日报道) 某些人“就这点爱好”,城管却要给“治理”了,乍一看似乎又是城管不对。不过,爱好有好也有坏,对一些不良爱好,该管理就得管理,该禁止就得禁止。露天烧烤这种经营和消费方式明显弊大于利:既污染环境,又难以保证食品安全。“就喜欢吃这口”的确算不上什么好的爱好。既然如此,城管就管得没错。 表面上看,露天经营节约了经营成本、方便了市民消费,但实际上却严重污染了环境,造成了街道拥堵,增加了环卫工的清扫难度。换句话说,露天经营的“节约”,实际上是以公共支出的增加为基础的;“这点爱好”的满足,实际上是以他人利益受损为代价的。正像有网友说的那样,如果在你家楼下有这样的烧烤摊,夏天窗户不能开,衣服不能晾,开车过不去,相信你也不会赞成;如果你是环卫工人,每天大清早起来工作时面对一地杂物也会满腹怨言。 事实上,城市的街边摊贩之所以难以杜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部分群众有街边消费的“爱好”。如果没有市民在马路边购物,就不会存在小贩占道经营的问题;如果没有市民在路边摊就餐,就不会存在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的问题。更何况,加强管理并不是剥夺商贩的经营权和市民的“这点爱好”,而是为了实现经营更加规范、爱好得到更好满足和减少污染等多方面的共赢。 总而言之,有点“爱好”当然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样的自由要建立在不影响别人的生活、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去乌烟瘴气的街边烧烤摊消费并不是什么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以“爱好”为由妨碍公共管理和执法更难以让人赞同。 “就这点爱好”不是妨碍城管执法的理由。这一次,笔者支持城管。(刘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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