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印终结将留哪些后遗症?
快速答疑 问: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但未及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后还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吗? 答:可以,只要在2014年5月31日24时前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且最终达成交易,网签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仍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问: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自行签订的预定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申请办理蓝印户口的要件? 答:不可以。凡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与房地产发企业签订企业自行拟定预定协议的,必需在此日期前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方可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问: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是否可以更名? 答: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需要更名的,仅限于预定人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内进行变更。例如:李某预定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的预定人为李某,在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李某希望更名,只能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名字变更为其配偶或者其子女,不得变更为其他人员。 那些“蓝印”城市印记 1992年前后最早蓝印户口出现,中小城市居多 1994年上海、天津开始申办蓝印户口 1998年上海对蓝印户口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1999年10月1日广州开始申办蓝印户口 2002年4月1日上海停办蓝印户口 2004年1月1日广州停办蓝印户口 2014年5月31日天津停办蓝印户口 |
关键词:天津,蓝印户口,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