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高音炮和解只是开始
近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广场舞反击高音炮”,有了解决方案。8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召开通气会介绍,市区松台广场“中央音控系统”已于7日进场施工,预计一周后便可投入使用。届时松台广场舞团队将一律不准自带音响设备,音量统一由音控室进行管理。 “广场舞反击高音炮”事件曝光后,网上声音都是对抗没有赢家,对话比对抗好。可对话是需要条件的,特别是当对话双方已经形成对立,失去沟通基础后,看似平常的对话其实比登天还难。这一事件能够得到和解,最关键的就是有关部门走到前台,承担起了责任,为对话创造了条件。事件和解当然是好事,但必须看到,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会不会发生新的对抗?还会不会有其他地方发生对抗?都是未知数。 对于广场舞困境的根源,现在一个主流声音是,这凸显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薄弱。1996年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不仅存在落实的问题,而且一些法条过粗,许多规定早已不适应今天的现实。除了法律视角之外,还有文化和空间两个视角值得关注。 忙碌了一辈子的大妈们,在大流动的社会背景下,从围着单位转、土地转到现在成了社区人,过去一直没有过什么爱好,老了还真不知道干什么。跳广场舞可能只是带孙子之后的一种“补缺”,如果有其他选择,未必就会跳广场舞,最起码不仅仅只跳广场舞。这也体现了当前社区文化建设的严重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上升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是公共文化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公共空间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平方米。现实中,很多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的文化健身需求十分强烈,但想找一个离家近、设施全、开放时间长的公共空间却很成问题。现在很多城市宁愿花大资金建设体育公园、豪华体育馆,却不愿意围绕社区建设公共空间。这既涉及到资金投入问题,又涉及到规划理念问题。 回头来想,如果大妈们有着各种乐趣,岂会集体涌向广场舞?喜欢健身的大妈能找到合适的场所,何至于产生扰民的问题?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引导大妈们形成多元化的文化兴趣,为“精神养老”提供条件;加大公共空间投入,在资金和规划上优先保证“身边的文体馆”,为娱乐健身提供空间,这才是根本之策。(毛建国) |
关键词:广场舞,高音炮,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