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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日缘何变成了营销日?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7 15:5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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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珠海各级消委会纷纷走上街头设点开展咨询活动。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宣传点打着宣传旗号兜售商品,更有的宣传活动甚至是商家主导,买商品成了315的主题。(3月16日《珠海特区报》)

  在这次维权日活动中,盐业局的工作人员不是介绍如何辨别假盐,而是推广国外的食盐,并称国内食盐均有添加剂;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是介绍假币辨别知识,而是在推销存款业务;律师咨询点开展的是如何私募股权投资。所有维权摊点都摆满各种商品的营销广告。

  今年的315,与往年有着不同的地方。今年正是新消法实施的第一年,在这个以维权为目的的315,最重要的事情理应是宣传新消法,借助315这个平台,将新消法的亮点向市民介绍清楚,以便市民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不仅仅需要让市民认识新消法,还要让所有商家都知道新消法,以便对新消法多些敬畏感。这也是315宣传义不容辞的义务。

  遗憾的是活动组织者,把这个维权日变成了商品展销会,变成了营销日。而这种现象仅仅存在于珠海吗?显然不是,全国各地举办的宣传活动,不少地方都走进了怪圈里。表面上看,315活动人山人海、大张旗鼓,但是,真正接受投诉的摊点并不多,即使有的摊位是在接受投诉,也仅仅是在走形式。北京工商局组织了一批商品检验机构为消费者免费检测商品,这应该是好事情吧。可是,人家已经在活动之初就明确表示,只给检测,不给出具检测报告。这样的检测维权也就失去了意义。消费者检测的目的就是为了去维权,不给出具检测报告,还如何维权?难不成这样的活动是让消费者来当配角的?

  这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315宣传中,主角和配角来了个换位。谁是主角?当然是我们的消费者。谁是配角?当然是我们的商家。而在这样的宣传中,商家成了主角,他们都在竭力推销产品。消费者成了配角,他们不仅不能得到维权,到了现场还成了商家争抢的肥肉。汽车销售商在吆喝汽车;家电销售商在吆喝家电;保健品厂家在鼓吹自己的神药。我们的工商部门,我们的质检部门,我们的消费者协会,在组织这样的活动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不该是商家,而应该是消费者。

  当一个盐业部门不是介绍假劣食盐的鉴定方法,而是竭尽全力推销国外食盐的时候,当他们兴致勃勃地告诉民众“国内食盐均添加了添加剂”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清不清楚自己的职责?食盐都添加了添加剂,作为主管部门难道没有责任吗?

  很多年前,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主角和配角》曾经风靡一时。陈佩斯即使穿上主角的演出服依然显得很猥琐。不知道在这个原本应该以维权为主的315活动中,有多少本该当配角的人穿着主角的演出服在表演着?(郭元鹏)

关键词:维权日,宣传旗号,兜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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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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