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居民”折射城市救助难题
日前,据市民反映,在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的两口井内,分别住着七旬夫妇和中年打工男子。据说,他们以井为家的年头都不短了,那名男子甚至在井下住了20年。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闻讯而动,进行了一些救助。 “井下居民”的安危令人牵挂,这虽然是个案,但也折射出城市边缘群体的生存境遇。近年来,在许多城市的不同角落,常常能看到乞讨者、流浪儿童、拾荒的、求医的等流浪人员。他们尽管各有各的不幸、各有各的难处,却又存在流动性大、分散性强、身份识别难等特点,使得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一直处于窘迫境地。 根据新的救助管理办法,自愿受助是基本原则,政府部门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接受救助。在现实中,就像那名栖身井下的城市打工者,很多流浪乞讨人员有一些收入维持生存,有的习惯长期流浪,不愿接受救助。与之对照的是,救助办法的覆盖范围偏窄,主要锁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而像被偷被抢、打工无着、年老无依者等,他们因不是长期流浪或者乞讨,就很难列入救助范围。 民政部门数据显示,自2003年8月至2012年底,全国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64.5万人次。在关爱救助服务的转变过程中,诸如救助对象错位、救助对象甄别难、救助范围小等因素,导致了救助的“两难困境”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是民政部门提供救助而被拒的尴尬,另一方面则是有急事、难事、真正需要救济的人得不到及时帮助;一方面是救助站门可罗雀,另一方面则是“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常来”,诸如“山寨流浪者骗吃喝”“假乞丐辗转救助站年收数万”的报道时有耳闻。这些难题,暴露了救助机制的软肋和漏洞,亟须加以完善。 日前,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今后救助范围会进一步放宽,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也包括医疗支出巨大的、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而且,还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帮助打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抢等各类困难人员,让他们得到社会的温暖。诚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有一个过程,但只要一步步做下去,事情就会逐渐改观。现在,寒冬来临,如何有效救济各类边缘群体,使他们免于冻馁,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是摆在城市管理者乃至全社会面前的一个良心课题、责任课题。(陆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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