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不是“教材出错”事件的句号
郑州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2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 孙膑“穿越”坐上轮椅,荀子坐凳子读纸质书,韩愈只活了15岁……近年来,中小学教材的一系列低级错误频遭质疑。相比一些出版社的“鸵鸟政策”,人民教育出版社敢承认错误并公开致歉,令人欣慰。不过,事件并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诚然,图书出版环节众多,允许存在差错率,不过,一本语文书如此高的差错率已超出合格标准。更要命的是,其中不少差错并非标点符号的疏漏,而是诸如“沐浴”写成“沭浴”,“虽有佳肴”写成“虽有嘉肴”这样的硬伤,无疑会对学生造成误导。 通常,每本书出版时,都会在序言中写上类似这样一句话,“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但这样的事先声明,不能成为免责条款,尤其对教材来说,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 做到“零容忍”,首先要厘清责任。出版流程中的“三审三校”,不能沦为走过场,一旦发现错误,应逐级问责,最大限度减少纰漏;同时,建立跨学科审读机制。隔行如隔山,课文中的物理、化学知识可能存在差错,数学课本的语义表达或许不够准确,有必要让相关学科的专家予以核实,避免讲了外行话。此外,编纂应开门纳谏。以往被曝的错误,大都不是出版社自己发现的,而是基层中小学师生挑出来的。广大师生处在教学第一线,对教材更有发言权,出版社在初稿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防止出现“灯下黑”。 教材频频出错,也暴露出教材出版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有关人士指出,出版社包办的封闭性,导致一些出版社为多出、快出书而放松要求,造成错误增多,质量下降。从长远来看,教材出版必须引入竞争,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出优秀教材,这样才能倒逼其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对学生负责。(张枫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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