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兑现保障房的“硬承诺”
在9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这是各级政府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 保障房建设事关国计民生,尤其在商品房价格难以抑制的市场环境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给,就更成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最翘首以盼的“民心工程”。因此,推进保障房的建设始终是历届政府的核心工作之一。但李克强总理以“硬承诺”这一“新提法”来强调保障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是凸显了新一届政府攻克这一难题的决心和信心。 “居者有其屋”自古便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居者“有”其屋,虽然未必一定是产权意义上的“拥有”,也可包括承租等其他方式,但每天晚上有家可回,回到的那个家确实足以遮风挡雨、避寒消暑,却是每个人过上安居乐业的小康生活的必须条件。在寄托着人们美好憧憬的“中国梦”里,一个安稳、温馨的家,也是最基本的内容之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保障房成为政府对人民的“硬承诺”。 但是也必须看到,要兑现政府对人民的这一“硬承诺”,仅有中央政府的决心及各级政府的宣示表态显然远远不够,而必须落实为各地政府切实可行的规划安排,使各地政府真正把保障房建设的“硬承诺”,看做政府信誉和群众基础的根基,促使地方政府把保障房建设当成其任内最重要的“硬任务”,才会使保障房建设获得足够的土地、资金、政策等资源。 围绕保障房建设,中央政府近年来屡有政策出台,但保障房建设却遇到各种困难乃至阻力,并未如人们所期待和预想的那样顺利落实。一面从电视上可以看到各地群众乔迁新居的欢喜,另一面却不断听到诸如资金短缺、开工不足、偷工减料等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乱象。两种信息可能都是真的,呈现的是保障房建设中成绩与不足并存的不同侧面。 不言而喻,如果地方政府过度依赖房地产业对地方经济和地方财政的“贡献”,则在商品房市场如火如荼的今天,让地方政府把土地和资金的资源转向基本无利可图,甚至需要财政支持的保障房建设,首先遇到的就可能是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而只要地方政府以消极态度应对,保障房建设就难有进展,何况再遇到或明或暗的设阻。 李克强总理提出的“硬任务”和“硬承诺”虽然并列,却有不同的含义。由上级政府以“硬指标”、“硬命令”的方式,向下级政府下达“硬任务”,早已是保障房建设中的常态,但由于地方政府动力不足,效果却并不如预期的理想。而“硬承诺”则是政府向群众的承诺,其监督者、检验者都是对保障房翘首以盼的普通群众。“硬承诺”若不能兑现,就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政府就会失信于民。而这样的失信,可能比来自上级政府的任何批评、处罚都更致命。 把一个地方保障房建设的宏观指标,逐级分解到不同区域、街道,让等待入住保障房的群众,可以直接监督自己未来住房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使其可以直接对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这种“承诺—兑现—反馈”的模式,可能比传统的由上而下“压任务”的模式,更有利于走出保障房建设的困局。(张天蔚) |
关键词:保障房,安居工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