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带孙”是尊重亲情
这几天,武昌的蒋小姐一直在跟老公冷战。原来,帮忙带孩子的婆婆提出,每月应给她两千元补贴,老公满口答应。蒋小姐得知后很不满:哪有婆婆带孙子还要发工资的?蒋小姐的委曲发上网后,超过八成网友赞成应给老人适当的补贴。(9月16日《楚天都市报》) 老年人给子女带孙子,远不止是伦理传统的话题,亲情之下还包括意愿、经济能力以及法律义务多个方面的话题。从意愿上来讲,亲情浓于水,几乎没有人不愿意带孩子的,当然也不排除那些观念比较前卫的老人,追求独立,不过也只是少数。 其次,经济能力是重要的变量。带孙子本质是一种劳动,也是占用了父母用以谋生挣钱的机会。特别是父母的经济能力差,如个案中婆婆没有养老金,靠打杂工挣点收入,避开带孙子应该与否不谈,失去收入来源,日常开支总不能向子女要。即便是父母有收入,如果老年人成了孩子的免费保姆,甚至还要贴上养老金,则等于变相啃老,父母若能力有限,不免成了负担。 再次,带孩子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说,父母有权拒绝给子女带孩子。反过来讲,有偿带孙也是法律合同关系的体现,既然老人们提供了劳务服务,做儿女的应该支付报酬。 当然,父母带孙不能简单地给亲情算账,而是需要从家庭和谐和对老人尊重的角度上,通过相互的补偿,相互理解,在伦理与现实之间求取最大公约数。鼓励“有偿带孙”是对亲情必要的尊重。一者,亲情本身是无价的,需要相互的付出来涵养;二者,带孙子给父母的钱,除了客观上解决了父母手头拮据的不便之外,“水往下流”的传统观念,大部分父母都通过其它的形式,再返还给了后代,甚至给的比带孙子的酬劳还多。 说到底,对父母带孩子给钱,是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钱不在多,支付的方式也可以灵活,视情况协商而定,这个过程其实就是情感互通与理解的过程,钱就成了载体。站在这个层面上理解,作为晚辈的子女,对“有偿带孙”问题应当主动,无须太过计较。(房清江) |
关键词:有偿带孙,亲情,经济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