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快递行业法规 防止黄金“不翼而飞”
9月13日,法院就一快递公司丢失两公斤黄金一案进行判决,快递公司无需担责。杭州一家珠宝行称,去年11月给深圳的客户快递了两块1公斤重的24K黄金,价值68万余元,结果客户收到的是一只空箱子。事后,快递公司只答应赔2000元。(9月15日《南国早报》)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而快递黄金的资费仅48元,应该只赔144元,但快递公司赔了珠宝行2000元,合理合法。然而,根据国家邮政局的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丢件、快件损毁是快递业投诉的主要问题。由此可见,快递行业极不规范、乱象丛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行业监管政策滞后,行业自律意识不强,行业标准缺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快递行业的“霸王条款”和“免责条款”。 试想,受如此不平等条约的“诱使”,客户快递黄金等贵重物品,难免会“不翼而飞”。因此,必须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缮,强化快递行业的赔偿责任,让客户承担零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张连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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