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保障房成了昂贵的摆设
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窘境。(8日《经济参考报》) 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批地批钱建设保障房。初时,有些地方政府建房进度远远低于中央要求,以致国务院和住建部不得不三令五申催进度。鼓声阵阵,有的地方加快了新建速度,有的地方出钱购买已建成的房子作为保障房,总之按照中央的部署如期交出了答卷。然而吊诡的是,很多地方的保障房不但没能成为困难市民的住房保障,反倒成了任由风吹雨打的闲置物,这让很多人始料不及。 保障房空置有其必然性因素。各地居民之所以对新建的保障房态度冷淡,主要是因为这些房子普遍建在了离城远、配套设施不全的城市边缘。离城远,意味着出行不便;配套设施不全,意味着购物和办事不便,买菜、看病、去超市都得劳师远征。对于那些年龄大、腿脚不便的人来说,并非轻松的任务。 把保障房建在孤悬于主城区之外的荒僻之地上,看似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实则华而不实、缺陷内藏。很多市民宁愿“蜗居”在市里,也不愿意来此“改善住房条件”。当然也有些居民住了进去,代价是咬牙忍受种种不便。除了市民居住体验不佳的问题之外,保障房规划选址考虑不周,还有可能带来区域间发展失衡的问题。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居住,可能造成该地区教育水平、就业水平低下,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保障房建设中出现的交通问题、配套问题、质量问题,本质上都与保障房规划者对民生问题冷淡轻忽,对民众欠缺服务意识有关系。如果他们从内心深处对此高度重视,就不会建成大片的中看不中用的房子。事实上他们只是在行政命令的催逼下虚应差事,只求在数量上达到要求。他们把好的地块变现,用以充实地方政府的腰包,而边远的地块刚好用来交差,百姓能否得到实惠不在考虑之内。 保障房本是民心工程,不能因为“保障”二字而降低标准,“可住”只是最低要求,让市民“安居”和“乐居”才是应有的水平。住建部曾明确表示,保障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址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希望各地政府能够按照要求,在未来的保障房建设中割除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弊病。而对现有的空置房,则应通过配套设施的改善和灵活的分配方式加以消化,比如说可以适当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总之,让保障房避免成为昂贵的摆设,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任务。(李星文) |
关键词:保障房,空置,低收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