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子”要“比丑”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7月30日《人民日报》) “照镜子”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个要求,“照镜子”既是关键一步,又是重要方法。查摆问题、寻找差距、明确要求,都离不开“照镜子”。只有“仔细照”、“反复照”、“对比照”,才能为“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准备。 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地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一时间吹过了一股清明之风。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其中,8起典型问题是: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四川省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考核工作期间公款娱乐,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等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兼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礼金。这8起典型问题是党员干部对照自身查摆问题的一面“明镜”,比条条框框生动具体、比空洞说教更具教育意义和警示意义。 中央为什么要三令五申转变作风呢?就是因为这些问题特别突出、特别普遍,这些问题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中央为什么在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呢?就是因为八项规定是一个实践群众路线的切入口,只有先把“四风”问题解决好,才能把群众路线落实好。八项规定是一个刚性约束,8起典型问题是一个标准参照,只有认真对照、反复对比,拿别人的问题反省自己,用生动的教材教育自己,才能不搞转变作风的“特区”,才能杜绝落实行动的例外。(醉花阴) |
关键词:照镜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