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气丛生不是“从恶”的借口
从17日到25日,短短的一周多时间之内,暴力事件在最近的媒体上层出不穷,从临武城管打死瓜农,到首都机场的自爆,从广西男子杀计生官员到大兴男子重摔女童。这一系列事件仿佛组成了一副充满着怨气的版画,给这个7月的末尾抹上了一层阴暗的色彩。 这是一个面临社会转型的时代,伴随着物质生活日渐丰裕,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逐渐成为了隔开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屏障。对于财富与权力的觊觎不断加强,对安定与公平的要求逐渐变得困难起来。在这个社会转型期,心理的反弹往往表现在社会行为上。社会行为底线不断地被突破,这个底线囊括这人性、暴力、舆论和惩戒。当个体的利益诉求难以满足,就会演化为一种焦虑感,而在制度不太完善的情况下,焦虑感就会付诸于暴力。简而言之,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社会的弱者,有权去向社会争取更多,面对一点点小事情就变得敏感,施于自身的不顺或多或少怪罪于制度和人性。互不相识的人,因为小小矛盾也可能拔刀相向;把对强势方的无力和生活的无奈转嫁给其他无辜而又弱小的人。 这股逐渐充盈于大环境中的戾气尽管不多,但是就像病毒一样,随着信息进入大众的脑中聚积起来。在某一个时刻可能就会成为冲动行为的导火索,如此下去将会导致积重难返局面的发生。我们需要做的是捕捉它的发生逻辑,警惕它能带来什么。 对于制度的不信任是首要的问题。当制度、法律的制定存在着不公时,沿着这个情况执行下来就会加深民众对制度的抵触和不信任。现在谈到中国问题都会归咎到制度上,而制度的根结却又难以说清。当这样的不信任达到一个临界点,人就会在潜意识里用自身制定的“规则”来替代社会的限制。而作为个体,能够取得最大能量的手段就是不顾一切的暴力。陈水总如此,冀中星如此,他们将施加在自身的不公转嫁到整个社会上面,而遭殃者唯一的不该就是作为了这些人仇恨集体中的一员,做了无辜的替罪羊。当公众了解原因之后会不由自主地将不幸者的遭遇联想到自身,谴责之后唏嘘喟叹。 契约精神的缺乏亦不可忽视,而契约者就是暴力事件的制造者与围观者。社会转型带来了秩序瓦解和道德重建,当中国超稳定的社会结构遭遇到滞后的市场经济,僵化的社会结构越来越体现其严重的不适应性,经济上的诉求逾越了信用的契约。而另一方面,职能的不同将人与人从社会身份上划开,此时职能所附带的权力就取代了平等的契约。最明显的体现就在于临武城管事件中,城管的暴力引发了民众的自发反抗,最终官方以金钱赔偿取得和解。这起事件中的各方的行为都游离在社会契约之外,而其引发的戾气也明显凸现。 某些媒体的选择性报道也起到了一个负面的渲染影响。媒体作为公众接触信息的主要渠道,对于舆论的引导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类似负能量事件的高密度报道与整合,则会让公众不由自主产生心理恐慌。最为突出的“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的出现,媒体的误导难辞其咎。一些媒体对几个人、几件事的选择性关注、不断强调、肆意放大,让所有人感受到了暗示的信息。在生活中也就平添了几分防备,与传统道德渐行渐远。 但是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对于戾气所秉持的态度是可以选择的。制度的缺陷,契约的缺乏,他人的恶都不应该成为我们放弃公民道德和素养的借口。我们在生活中提高戒备心的同时,也应毋以善小而不为。每个人的努力对于社会的推动都是不可忽视的,不能因为觉得大家的态度而轻易转变自己的态度。 戾气重来就不应该是拒善从恶的借口。(方小华) |
关键词:戾气,公民道德,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