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黑名单”制度漏洞成权利的寻租空间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食药监分局透露,涉及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有立案记录的企业,若在复检中再次暴露同类问题,便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静安区食药监分局会把信息向市级部门汇总,将违法企业信息对外公布。 在当前不少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担心的情况下,食药监部门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将相关违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布的举措,无论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还是公众身体健康,都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这样的“黑名单”制度本身不具备相应的明确预期,那结果可能不仅与行政信息公开要求不符,还可能给权力寻租留下一定的空间。 就制度所应具备的引导机制要求看,不用怀疑,想包括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在内的任何一种市场监管制度机制。应该说,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决不应该是监管制度所追求的全部与终结。换句话也就是说,只有当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进而实现市场正常秩序得到维护时,才能说这样的市场监管制度是到位、有效的。而与之相比,如果制度设计不合理,或是制度本身存在漏洞,那结果很可能会走向反面。 在此具体就以上海市静安区食药监分局的“黑名单”制度来说,毫无疑问,对屡教不改的违法食品药品企业及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市场食品安全秩序的维护与公众身体健康而言,肯定是一件大好事。不过,必须要注意与警惕的是,如果这样的监管初衷没有完备、有效的监管制度作保证,结果也不仅完全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后果,甚至制度漏洞还可能会给权力寻租留下一定的空间。比如,具体就以这次上海市静安食药监分局的“黑名单”制度为例来说,对在复检中再次暴露同类问题的企业,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并对外公布的规定,其中“可能”两字就可以说是一个制度漏洞。而背后道理说来很简单,因为“可能”两字就说明存在某种不确定性。换句话也就是说,即便是再次暴露同类问题的食品药品企业,也存在会被列入或不被“黑名单”的两种结果。 所以,面对上海市静安区食药监分局“黑名单”制度,笔者就此很想说一句:警惕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漏洞成为权力寻租的空间。对此,要警惕!(周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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