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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比停薪留职更重要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1 10:4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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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因涉及多项对于公务员下海的鼓励措施而引发议论。(7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既然是为了刺激“全民创业”,不免让人想问,我们的市场中缺乏创业的主体吗?公职人员中虽有不少精英,但其人数对社会的创业群体来说所占比例依然很小。

  我国以前有过两次“下海潮”。一次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一次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的90年代。那时的“下海”创业,对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有些下海的公职人员创业成功。只不过,现在与当年的情况已大有不同。现在,我国的大学生乃至高素质人才已有不少,各类商学院也是遍地开花。在目前的市场上,我们并不缺乏创业人才,也不差几个下海的公职人员。

  鼓励公职人员下海,许以三年期限和一定的优惠条件。这对于其他创业群体是否公平呢?而且,既便有此优惠政策,又有多少公职人员有热情下海?同时,因为公职人员下海,必然要招录新的人员来补充。可三年后他们如回来,岂不让单位的队伍更为臃肿?

  其实,改善政府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越的营商环境,远比鼓励公职人员“下海”经商更能刺激“全民创业”。营商环境不是简单的开几个会,转变干部作风要有干货:要有创业领域的放开,要有税费的合理调整,要有融资渠道的便利,要有用工环境的恰当,还要破除小鬼难缠,按显规则办事不按潜规则办事,要降低创业的负担,等等。每一项,都该有具体的配套制度。(王玉初)

关键词:公职人员,下海,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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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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