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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增设“暴力执法罪”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05 17: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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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延安市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日前在网上引发热议。从视频中可看到,几名城管围殴单车车主,一名城管队员甚至飞腿踢向车主,车主摔倒后,城管队员还用脚狠踩其头部。有网友愤慨地说,“这样暴力执法也太让人伤心了,黑社会么?”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城管当街打人,都是暴力执法,都应得到严肃处理。

  城管队员首先是服务者,国家为了处理城市公共事务,赋予了城管队员执法权。然而,任何执法权都具有限制性和制约性,不能逾越权力范围。不得不说,当地城管暴力执法逾越了社会容忍底线。

  首先,城管队员将单车车主围殴至满脸是血,严重侵害了执法对象人身权和健康权。其次,暴力执法将直接导致城管队伍甚至整个政府公信力丧失。最后,暴力执法将激发被执法者和旁观者的愤慨,直接引发暴力反抗。近年来,全国已经出现过多起以暴力抗拒暴力执法的事件。

  可见,较之普通民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暴力,有着更强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在现行法律中,暴力执法者面临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惩罚,但这只惩罚了其对公民进行人身伤害的行为,而其非法行使公权力的恶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评价。因此,必需增设“暴力执法罪”,才能体现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的平等性,才能更大程度地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滥用权力。

关键词:执法,暴力,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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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段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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