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监考可有更多人性化服务
近日,山东省制定2013年夏季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若考生忘带或遗失准考证,可先验证考生的相貌,安排其进场考试,同时要求考生领队在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若准考证确系丢失则由招生办补发;若发现考生重号,可先安排考生进场考试,同时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考号,做出处理;若考生忘带2B铅笔、塑料橡皮、圆规、三角板等,主考可指示考务组提供。 山东省为高考制定的这一系列举措,带给我们人性化服务的很多启示。 为了维护高考公平和秩序,需要制定一整套严格的规则,但说到底,这些规则是服务于考生的,而不是为了刁难考生。在不破坏高考公平、不影响考试秩序的前提下,考试部门应该体谅和照顾一些考生的疏忽大意,以更多的人性化举措保证考生顺利参考、考得舒心、发挥出最好水平。 以没带准考证的考生可“验脸”入考为例,考生忘带或遗失准考证,当然是考生的过错,但这一过错是完全可以弥补的,那就没必要为难考生。“验脸”入场会破坏高考公平,或者说会给作弊者以可乘之机吗?不会,因为考生领队(或考生的家人)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如果确系丢失则由招生办核实补发,其中并没有空子可钻。显然,这一举措并不会带来什么弊端,却让考生能够及时参加考试,何乐而不为呢? 考试要携带这证那证,这当然是规定,考务人员也是按规定行事。可是,再死板的规定也是人制定的,而人是活的。每年高考,都有不少考生因忘带准考证而被拒入场,或因拿到准考证时已错过入场时限而失去考试机会,所谓人性化,正是在于对人的处境的体谅。 高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名考生的前途,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喜怒哀乐,因各种疏忽或意外而不能参加考试,这对于考生而言堪称悲剧。有关部门在设计高考规则时,在不影响高考公平和考试秩序的前提下,各地应以更多灵活务实的人性化举措,确保每名考生高考权利的实现。 |
关键词:人性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