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爱交通事故”演绎“赌气式捐款”?
广西两豪车相撞,车主决定各自向芦山灾区捐2万后自行修理车辆,不再相互追究责任。此事经网络传播后,被网民称为“最有爱交通事故”。(4月30日光明网) 一场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在谁,双方在谈来谈去谈不通之后,竟然以这种方式了结,应该说是值得称道的。然而,“最有爱交通事故”毕竟是交通事故。既然是交通事故,能够避免的就要尽量避免,已经发生的就要把事故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程度。尽管“最有爱交通事故”做到了把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程度,但“最有爱交通事故”还是越少越好。 这本是一场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凯迪拉克车明明停放着没动,奥迪A6L车倒车掉头时,为啥就刮碰到凯迪拉克车了呢?如果奥迪A6L车驾驶员小心一些,做事认真一些,安全意识强一些,两车均有轻微划伤的后果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此其一。 其二,办案民警经仔细勘查、询问,初步认定事故应由奥迪驾驶员负全责,保险公司初步鉴定修车费也仅要1000多元。然而,双方在赔偿费用问题上老是争执不下,这并不是解决问题应有的态度。“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人非我弱”、“得饶人处且饶人”、“让他三尺又何妨”这些浅显的道理,不知双方为啥都不懂?在民警协调无果后已经按照正常办案手续暂扣两车的情况下,双方还要各持己见、一意孤行,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第三,尽管双方提议向芦山地震灾区捐款,并取得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效果,最终结局也以皆大欢喜收场。但是,事情的处理过程总是给人一种感觉,两人都太斤斤计较、小肚鸡肠,尤其是感受到奥迪A6L车驾驶员有点“揩油”的味道,用一句话老话说就是“做人不厚道”。 第四,双方以捐款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多少有点“赌气”的意味。倘若“最有爱交通事故”演绎的真是“赌气式捐款”,那显然是对爱心的亵渎,是对灾区人民的侮辱。 当然,在不希望发生却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在双方自愿以捐款方式和解的情势下,一场交通事故已经圆满解决,本不应该再说三道四。然而,笔者想表达的是两个意思:第一,交通事故还是不发生为好,哪怕是“最有爱交通事故”也应该越少越好。第二,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当事双方应该学会宽容、学会互谅,互不相让显然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文/毛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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