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路口夺命才会安红绿灯吗?
昨天下午2:30许,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角江路石美村路口,一辆左转的摩托车被一辆直行的摩托车撞倒。左转的摩托车司机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5月1日《海峡导报》) 你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太阳怀孕了,都是月亮惹的祸。这个路口之所以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成为“伤人路口”,是因为没有红绿灯惹的祸。红绿灯缺位说明责任部门工作没到位,有漏洞;当反思,有作为。 要是背街小巷不安红绿灯没有什么关系,可是,这里是主干道,车来车往,经常有大车呼啸而过,让人揪心的是村里有很多的孩子骑车上学、放学,最关键的问题是,从村道出来的行人、司机,视线受阻,根本无法判断公路上的状况。因此,才会经常发生车撞车、车撞人的惨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伤人路口”不是存在一两天了,要是有了红绿灯,悲剧还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上演吗?我就纳闷了,如此简单的问题为何时至今日还没能解决呢?责任部门的官员当深刻检讨自己的失误,以最快速度在“伤人路口”安上红绿灯。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难事,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今媒体已经曝光了,假如你们还是置之不理,非得等到“伤人路口”变成“夺命路口”才会有所作为的话,那就会摊上大事的。正所谓酱肉炒菜——有言在先,勿谓言之不预也。 此事虽然是个例,但是,反映出的问题却是带有普遍性的,理应引起公仆们的注意。有些官员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是采取挨揍打呼噜——假装不知道的态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常常是敷衍塞责,百般推诿,非得等到媒体曝光以后才不情愿地去解决。这是典型的“打着不走,牵着倒退”,这是严重违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精神的恶劣行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试问,公仆站着茅坑不拉屎,不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那和人民公敌有何区别呢? 文/毕文章 |
关键词:路口夺命,红绿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