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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伪造判决书的领导是谁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8 09: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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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是谁

  新闻: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600多万元的社保基金被拿去用于企业投资,导致亏损308万元无法收回,县法院副院长刘伟华经上级领导授意,伪造判决书对“窟窿”资金进行“依法核销”。日前,经举报,刘伟华已被河源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4月17日《京华日报》)

  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国家有法规明令,社保资金不得挪用,但在东源县,一大笔社保基金却轻易成了与政府“沾亲带故”的企业的流动资金,有法规又怎么样呢?有钱不用倒显得缺乏经济头脑和发展魄力。

  如果官员视法律为儿戏,还有司法机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事情还会柳暗花明。但十分糟糕的是,法官竟然成了领导的傀儡,上级领导一句“想想办法”,连伪造法律判决书这样极其可耻的行径都出笼了。

  经手伪造判决书的副院长当时并不认为此举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上命难违,无力抵制,你看通篇报道里“上级领导”都是无名无姓的,足见领导的尊崇地位。当初,县领导担保“公家的事不会让个人承担责任”,法院院长也“口头同意”,“现在出了事就是我一个人承担责任”,确实也太没道理。(文/李建华图/杨旭)

关键词:判决书,上级领导,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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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段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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