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工作作风 威县十项规定架作风“高压线”
长城网邢台1月22日电(杜烁)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批示落实批示;严禁接受商业性宴请和馈赠;县级领导至少每半月到分包乡镇、联系村去一次;会议不超过1小时……21日,威县县委出台了以县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实施对象的《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着力改进该县党风政风会风文风。 《规定》要求,要改进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特别是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实情、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指导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力戒“懒、散、浮”,坚持“三具体(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落实)”工作法,每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完成标准,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批示落实批示。坚决防止“压文”、“压事”现象,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敢于管理担当。 不仅如此,在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规定》要求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通过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县长热线、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关注,回复回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据了解,“十项规定”中还对精简会议、工作管理、压缩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规范公务接待、搞好帮扶服务、关注群众诉求等方面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关系。 |
关键词:工作,规定,群众,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