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要趁早 七岁还是太早
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小帅说,恋爱要趁早。别误会,这小帅不是那位叫王小帅的导演,而是一个年仅七岁的男孩。他虽没有说出这句话,但已先用行动证明了,可真是个不尚空谈一心实干的娃娃。 不吊胃口了,赶紧向列位陈述一下小帅的“壮举”。据博友@花果山的人参果讲:“今天老姐收到一年级女儿的追求者送她的三八妇女节礼物,7岁小孩用奢侈品贿赂未来丈母娘,我只能说现在的教育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有钱的程度让人咂舌,关键是老姐还收下了,典型的80后屌丝老妈!!!”言罢,晒出了书信和礼物的照片,信不信由你(昨日《现代快报》)。 这事让80后又跌眼镜又咂舌,本人70后,虚长十年,依然在这书信和礼物前莫名惊诧了。先看那信,手写,不长,不妨录在这里,奇文共欣赏——— “茜茜妈妈:我是茜茜的同桌小帅,我俩已私定中生(终身),约好要相守一bei(辈)子。我天天给她带0(零)食,还bang(帮)她zuo(做)作业。我有房,没车,但我宝(保)证对她好一bei(辈)子。你一定要da(答)应让我取(娶)茜茜zuo(做)老po(婆)哦!3-8节到了,我听茜茜说你最爱piao(漂)亮了,我在海宝买了香耐儿、LV和m o(魔)法世家作为节日礼物送给你,你一定要收下哦!我不是三四岁的孩子,不会随便说说算的。以后每年的妇女节、母亲节、生日都会送东西给你。你未来的女xu(婿):小帅2013.3.7”。 怎么样,够震撼吧?已有博友评论说“强到爆炸”。再看那礼物,有图有真相,不是一般地贵重啊!如果不是@花果山的人参果有意把3月8日当成了4月1日,那么我将在这篇文章里第三次表示惊诧。虽不会如另一位博友那样指斥“死!有!钱!佬!”,但还是对小帅家长如此纵容儿子感到不可思议———玩笑开得有点大哈。就说现在营养好,孩子早熟,但七岁顶多可以作诗,却断难做女婿,“未来的”也嫌早了点,并且涉嫌“越权”———娃娃亲从来都是父母做主,没有娃娃“私定中生”的。 中国人推崇少年老成,不太在意童年的乐趣,这孩子的小脑袋里不见蛙鸣蝉声,却有一堆属于成年人的名牌欲望和陈词滥调,家长也许觉得好玩,孩子自己可是认真的,而这明显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三四岁的孩子会“随便说说算的”,七岁的孩子哪里就不会?以七岁笑三四岁,本身就挺可笑的。也许过于较真了,但确实再有钱也不是这样教育孩子的。不是危言耸听,老谁家的那小谁(说的谁,你懂的)就是反面教材。如果让孩子觉得什么都可以用钱摆平(何况这钱还不是自己挣来的),谁会认为这是可取的“三观”? 为了孩子,@花果山的人参果还是劝老姐把礼物如数奉还为好。(阿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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