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延迟发放为哪般
临近岁末,用工紧张已经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河南、陕西等地一些企业为留住员工,使出浑身解数,一边四处挖人,一边想方设法留人,有的企业甚至采取了年底奖金分两半,一半节前发,一半节后发的办法。更有甚者使出“狠招”:将本该在年底就发的年终奖放到春节后发放。(1月5日《信息时报》) 企业留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归根结底无外乎: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可时下一些企业平时在这方面不做功课,一出现“用工荒”就想方设法设卡,企图靠“损招”留住人,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年终奖作为劳动合同之外,是经营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奖励,按理说,在发放的时间、数量等方面企业拥有更多自主权,正因为这样,按时发放更能体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诚意,特别是在年底的时候,及时发放年终奖不仅能鼓舞干劲,也让人感觉到企业维护员工各项权利的主动性,让员工感觉到企业的温暖,从而创造和谐的用工关系,从而留住了员工的心。 相反,如仅仅为防止员工跳槽,将本该在年底就发的年终奖放到春节后发放,看似只是简单的奖金延迟,带来的却是对员工的不信任,还有对企业管理制度的随意印象。客观上讲,延迟几个月的发放奖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在于,如果出于企业经营困难或是资金问题都好办,可企业想以奖金“绑架”人才的做法会让人难以接受,平等、自愿不仅是法律用工关系的前提,也是搞好企业的关键。再说了,即便是没有跳槽想法的员工看到这种情况也会寒心,有可能加速他们的流失。 延迟年终奖发放只是留人的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才跳槽问题,还是多从待遇、事业、感情等多方面着手,让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和企业发展联通在一起,让企业文化影响个人,用事业和感情留住人为好!(赵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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