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讨薪背后是权利的裸奔
无论每年新的流行语有多少,“讨薪”都会成为岁末年初的热词。今天和昨天就有多条讨薪消息集中出现:在汉口,六旬包工头爬上塔吊讨工钱;在海口,女民工爬上十八楼窗台讨薪;在石家庄,两名农民工因讨薪上访被石家庄市政府保安殴打;在南京,31名农民工拉着“付我血汗钱,我们要回家”的横幅当街讨薪;在东莞,农民工两天六部门跑八趟,跑来一个“等”字。这与多家媒体近日报道的“羡煞白领的民工工资清单”两相参照,滋味尤其复杂。 农民工是中国特有的群体,也是城乡二元体制与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物,其在城乡之间徘徊的杂沓脚步声,构成了中国城镇化和社会转型的背景音。也正因为是特定体制下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态最大限度地展现出了现有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现实之间的脱节性,以及经济政治权利落实情况的严重滞后。这种脱节和滞后是农民工权利困境的深层背景,因为现有申诉救济渠道正是建立在社会治理方式的基础之上。否则形式上渠道众多,何用年年高楼讨薪、街头讨薪、上访讨薪?又何来“总理为农民工”讨薪这样让人发一长叹的新闻? 在号称“羡煞白领”工资清单里,农民工收入确实很高,据记者走访,其真实性也得到很多农民工兄弟的认可。高强度劳动匹配高报酬,蓝领技工获得优厚工资,这都符合最基本的供求关系原理,亦展现了中国市场化的现实。但与此相对应,农民工群体普遍处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真空中,更随时面临着得不到报酬的高风险。换句话说,在面临各种困境时,他们要用私人收入为公共服务垫付,自己购买本应平等供给的公共产品,这些都是这张工资清单里的隐性成本。高工资与低福利之间的错位,就是权利落实现状与社会经济现实之间的错位。 在深层上,现代市场经济需与公民社会相匹配。“公民”二字,其实强调了公共生活中没有特权、没有身份差别的平等权利、普遍义务。只有市场经济而无公民权利,就会造成前述那种错位感。普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权利和福利分配上,大多数中国人并不是以“公民”身份获得,而是以一种“单位人”的方式获得。一个人的单位,决定了你能否有良好的医疗、住房、养老和畅通的救济渠道,甚至也决定了你在面临社会风险时所能调动的资源。“公积金缴存差距达到三十倍”的新闻体现的正是这样的社会现实;而国考热、“大学生为获事业编制当环卫”的现象,则表达了这个现实之上的社会心态。 了解这个现实,就会明白农民工之难。在城乡二元治理的图景中,农民的权利要通过土地落实,城市居民的权益大多附着于单位之上。而农民工群体既无土地立足,也无单位保障,在权利和福利上,他们是裸奔的一群。民生建设和民生政策虽不少,其目标群体也都涵盖农民工群体,但都要通过现有的社会治理方式落实;维权渠道和救济渠道也很多,但各部门的互相推诿和碎片化执法往往使其形式大于内容。其实,不只农民工群体,如果不是被当做公民对待,而是按照背景、职业、阶层享受权利时,每个人都是相对的被剥夺者,每个人都可能遇到需要跳楼、爬塔吊的困境——即使它不是讨薪。 |
关键词:农民工,市场经济,社会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