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救助失守的救助站
近日,有记者假扮流浪汉体验长沙救助站生活。救助站人员将记者双手束缚摁在地上,并用膝盖顶着记者头部。同时,记者在救助站里看到,另有老年人被双手反捆躺在担架上,自称被打并向其求救。(1月9日《三湘都市报》) 公众也许无法想象,在收容遣送制度因为孙志刚案被扔进历史垃圾堆多年后,竟然还有如此野蛮的一幕在救助站里发生。一个长沙救助站之乱也许只是个案,但它却提醒我们去剖析当下救助体制中可能存在的短板。 这一切绝不是偶然发生的,它与当下一些地方救助体系的欠透明有着直接关联。毋庸置疑,我们救助机构是处于行政主导体制内的,或许正因为如此,它对社会与公众敞开度不够,公众既难以洞见其管理过程,也很难参与其中。如此,出现“黑屋里的暴力”便不奇怪了。 但原因并不仅止于此。在我看来,审视暴力救助,还离不开对救助机制本身缺陷的反思。从当前的情形来看,城市救助站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转送”的作用。换言之,它仅仅是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暂时解决他们吃住为职责。这就意味着,对于收留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并无源头上必须救助的压力,也并不试图去提供延伸式的救助措施。因此,种种只为兑现“转送”功能的异化行为就会出现。比如,违背当事者的自愿强制救助,或者习惯性地不救助;比如,难以实现与社会的联动;再比如,只把流浪乞讨人员当成某种任务下的特定对象,而难以真正将其视为有尊严的公民个体,如此,不被监督的暴力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拿什么来救助失守的城市救助站?屈指算来,今年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施行第十年,十年已不短,十年亦是丈量的尺度。请更多关注与改进救助制度本身,请永绝指向社会弱势者的暴力。(王聃) |
关键词:流浪汉,救助,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