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脱贫风险,让更多“吸金者”涌现
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提出,推广“政府平台引导”、“农业园区拉动”等模式,构建市场主体与贫困群众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由单户扶贫转变为组成利益联结共同体致富。(7月12日长城网) 精准扶贫,就要做到扶贫对象精准化,不让一户贫困户在脱贫工作中“掉队”。扶贫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相对于普通致富缓慢的群众而言,贫困群众的致富道路走得更为艰难,这些人或年老多病,或残疾难以自理,大部分人失去了劳动能力,由于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抵御风险的能力更是低。帮助这些贫困群众脱贫,快速走上致富道路,成为政府精准扶贫的难点。 河北省“政府平台引导”、“农业园区拉动”等模式的推广,对贫困群众来说实现了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由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实现了扶贫效果的最大化。首先,资金折股量化不发入贫困户手中,确保了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避免扶贫款成为生活消费支出;其次,财政资金由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统一经营,钱款集中数额大,便于上项目、做投资,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贫困户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扶贫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才能实现措施精准、发力精准。河北省增收新模式的启动,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成为拿租金、股金和薪金的“三金”农民,使无劳动能力的成为拿租金和股金的“两金”农民,培养出了新型“吸金”农民。新模式的启动,既有利于扶贫工作的落地生根,也便利了当地企业的发展,更拓宽了老百姓的增收渠道,可以说达到了“三赢”效果。 服务要贴心,就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一个创新,一条思路,让众多贫困农民成为“吸金者”。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各级部门还需更全面的考虑脱贫对象的自身条件,充分挖掘其生产潜力,不断为群众致富开辟道路,让更多的“吸金者”不断涌现,从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刘富恩) |
关键词:河北,城乡居民,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