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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观沧海]以法律的名义护航志愿服务

来源: 河北文明网 作者:刘凤敏 2016-12-07 1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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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北省首部规范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必将有利于全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2016年12月3日《河北日报》)

  志愿服务是一种塑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向善之举,是继承和弘扬兼爱互助、扶危济困、亲邻和睦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效形式,也是弘扬社会正能量、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的重要平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9月28日河北省委深改组通过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法律保障为重点,积极扶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可见,加快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是推进志愿服务的迫切需要。这次《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制定出台,正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填不了志愿服务领域的立法空白,更好地以法律的名义护航河北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担当,传递的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体现的是一种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多年来,志愿服务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从零星分散到成规模有组织的历史性变化。从河北情况看,目前全省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2.4万个,志愿者503.8万人,全社会、全领域的志愿服务蓬勃开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调整和解决的现实问题,诸如志愿者人数偏少,志愿活动的普遍性、经常性不足,志愿服务的规模、水平和品牌效应还有待提升,志愿服务的管理、激励和纠纷解决的机制还需规范,志愿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偏低,等等。为此,《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政策导向,让广大志愿者在燕赵大地留下河北不断迈向文明进步的深深足迹。

  加强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日益增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工作呈现出从感性向理性、从物质向精神、从临时向常态、从个体向团队、从业余向专业化科学化、从自发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转变。为了适应这种发展变化,这次《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制定出台,与当前形势、政策体系、组织体系相适应,必将为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相信,有了《条例》的护航,志愿者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更加燃烧自己,照耀别人,让城市更加文明,让社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

  志愿服务,贵在知行统一、身体力行。平日里,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点关爱、一份礼让、一只援手,都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缤纷绽放。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大家的力量是无限的。如果把我们每个志愿者比作是一盏灯,虽然一盏灯的光亮微不足道,但多盏灯聚在一起,那就是一片光明。那么,让我们乘着《条例》出台的东风,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珍惜与感恩,懂得自立与自强,愿意热爱与付出,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在燕赵大地久行成风、众行成气,凝聚起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强大的文明向上之力。(刘凤敏)

关键词:法律,志愿服务,河北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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