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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当裁判”倒逼机关转变作风

来源:长城网 作者:刘凤敏 2016-04-11 08: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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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深入开展,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自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组织对87个省级机关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等方面进行公开评议,请群众当裁判,以满意度论优劣,促进省级机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发展成效。(2016年4月7日《河北日报》)

  干部作风怎么样?部门履职有没有问题?群众看得最真切,群众感受最直接,群众也最有发言权。这次河北省全面启动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就是请群众当裁判,以满意度论优劣,真正将机关作风好坏的评判权交给了群众,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评判标准,使评议能“原汁原味”反映作风建设的真实情况。这种“民评官”的反向评议,无疑会倒逼被评价机关切实转变作风,值得称道和期待。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政府就告诫各级干部:要使工作检查彻底,必须让群众畅所欲言,做到群众能“有啥说啥”。也正因为如此,当时针对时弊实行精兵简政,使边区经济得以发展,民生得以改善。这次河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机关作风公开评议,采取主体评议和网络评议的形式,足以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进行“裁判”,表达自己真心想表达的意见建议,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打捞上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眼中没有监督死角。请“群众当裁判”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评价机制,是对民意的尊重,更是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从以往情况看,机关作风评议基本囿于机关干部范围,既便有服务对象参与,也都是找一些知近知熟人员,评议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难以保证,往往被群众诟病为“自说自话”。这次长时间、大范围地公开评议突破了传统评议“内评内”的封闭模式,克服了以往评议形式主义的弊病,无不倒逼机关干部主动查找作风上的不足、工作中的短板,思之改之补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

  作风正党风,地气聚民气。公开评议的关键是找准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这次请“群众当裁判”,主体评议面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随机抽样调查,网络评议面向广大网民,接受社会公众公开评议,既有与被评议机关有业务关联的基层单位、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又有承担帮扶任务的对口县、乡、村党员干部群众,还有一般群众、网民,可谓服务对象全覆盖,并结合各参评机关工作实际,逐一建立样本数据库,确保群众声音力强面广。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作风是否有好转,要以群众评价为标准、让群众参与监督,唯有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才能经得住群众的“裁判”。对于机关来说,群众“裁判”结果就是一面“镜子”,通过这面“镜子”有助于找到差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这就要求我们抓机关作风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刘凤敏)

关键词:群众,作风,评议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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