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冒用家人医保卡双双获刑,警示了啥
75岁的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张睿: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那么用在此次事件中,是不是就可以叫做“没有许可,就没有买卖” 呢?若再发生类似事件,允许取药的医疗机构就应该获得连带责任,以显示法律的公允。母女二人冒用家人医保卡获刑警示了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规律和 法律,即使使用亲属的医保卡也属于违法行为。希望此次事件也可以让国家法律更加完善,出台相关法律禁止医疗机构的“许可”,为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薄娇月:时下有一部分人对医保动起了歪念头,把医疗保险这部“好经”念跑了调。“骗保”案件频发,折射出了 我国当前医保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医保是一项惠民利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政策,为保障这项政策能够有效长久的实施,有关部门应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 度,提高参保人和医疗单位的法律意识,让其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让医保这颗“鸡蛋”无缝可叮。 李忠勇: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就要依法办事,公民当“法盲”是不行的。上述案件中,周某因冒用父亲 的医保卡给母亲配药,与母亲同受处罚,付出了沉重代价,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说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极其重要性。每个公民必须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 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切莫等犯了法再把“不知道”当作是理由。参加医保人要自觉遵守医保规定,谨防自己明知故犯或被别人冒用、盗用等 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
关键词:冒用,医保卡,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