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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不离岗,别用环卫工的苦情感动人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5-12-08 08: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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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12月4日,一名环卫工凌晨顶着严寒,在街头清雪的照片被发布到网上,发布消息的网友留言说,当天下着大雪,长春所有的环卫工人都在凌晨集合,但让人感动的是,这位名叫刘福珍的环卫工的老伴儿前一天早上刚病故还没出殡,她就已经投入到了清雪的第一线。微博发布后,感动了无数网友。

  这样的“高风亮节”令人心酸

  环卫部门对记者说,刘福珍的行为是“高风亮节”,事后将组织员工学习。可笔者觉得,这样的“高风亮节”实在太令人心酸,即便刘福珍真的如她所言是自愿来扫雪的——“现在就剩我一个人在家,心里难过就想哭,来清雪也是为了缓解心情吧”——也不必组织员工学习。至亲去世了还上班,这不仅不合情理,也涉嫌违法。不管一个单位,还是整个社会,都不需如此极端地“爱岗敬业”。(余翔)

  环卫工的无奈尴尬了谁

  违反道德伦理,折射不人性化的制度

  “丈夫去世仍上班”会让我们泪花飘飞,不过泪花飘飞里不是感动,而是同情。在当地环卫部门看来,这是工作的亮点,说明环卫工人整体素质很高,要不然也不会有微博发布了。可是,这样的行为也违反了起码道德伦理。环卫部门眼中的“高风亮节”,是我们眼中的“被逼无奈”。

  67岁的女环卫工刘福珍的丈夫是12月3日去世的,而且还没有火化。按照当地风俗习惯,需要在12月7日才能下葬。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感情基础不深的人,也会呈现“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真实心态。丈夫的尸体就躺在家里,谁有心情去高风亮节?谁有心情去发扬风格?谁有心情去感动你我?可以说,“丈夫去世仍上班”,绝不是她的本意。只不过,当地降临了一场雪,是领导的通知将她叫到岗位上。在扫雪的时候,她会是木讷的,会是伤心的,更刺骨寒冷的不是低温天气,而是不人性化的制度。

  固然,大雪飘落,需要环卫工人清扫积雪,可是难道在这场清理积雪的战役中,真的就离不开一位丈夫刚刚去世,已经67岁高龄的环卫工人?对于这种情况,用工单位不该让她安心在家中送丈夫一程吗?这里面又有多少不人性化的强迫命令?即使退一万步说,是环卫工的主动而为,那也说明她太珍惜这份工作了,说明她害怕领导“很生气”,导致后果“很严重”。

  前几天,看到某地一则报道,标题叫《交警岗上的婚纱照》,说是一位交警没有时间陪着女朋友拍婚纱照,只得把摄影师叫到交警岗,简单拍摄了几张就结束了。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类似“儿子住院坚守岗位”、“打着点滴坚持教学”、“忍着剧痛坚持工作”、“在建筑工地上结婚”等等类型的先进事迹。这样违反科学,违反情理的现象值得提倡吗?(郭元鹏)

  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亟待提高

  前些日子媒体曾经报道称,从全国范围来看,城镇环卫从业人员数量约有400多万,业内人士推算,有40%的环卫工人年龄超过55岁。像刘福珍这种年近七旬的环卫老人,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环卫工中老人的比例之所以高,主要原因在于,环卫工的生存现状和福利待遇太差,年轻人无人愿意去干。工资待遇低、休假难、工作超负荷是环卫行业的三大特点。许多环卫工人都坦言,自己“病不起”,一是怕被扣钱,二是怕丢工作,平时就算感冒发烧也会带病上岗。

  刘福珍母女为何在亲人病故次日就上岗清雪?除了敬业之外,其中究竟有没有怕被扣钱和丢工作的现实考量?目前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刘福珍的年龄上来看,似乎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感动于环卫工的敬业精神并给予祝福也许比较容易。但我们似乎更需要思考:相对于这种廉价的感动和祝福,他们是否更需要福利待遇的切实提高?我们这个社会能否避免让67岁的老人通过当环卫工来维持生计呢?(辛木)

  别再用环卫工的苦情感动人

  唏嘘之余,不禁要问,67岁的环卫老人,她在职多久了,到这个风烛残年的岁数,都不能从一线退下来,回归家庭?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刘福珍老人在与用工单位(二道区环卫处)签订用工合同之时,双方应该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那么,环卫工人在职时,当地环卫部门有没有依法为环卫工人缴纳过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其他法定险金?为何直到67岁高龄仍然还在从事环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都对“劳动者依法享受丧假期的工资和休息休假权做了规定。刘福珍老人所说的“我不干,别人就得替我干”究竟该如何理解?是她不干,要由她自己找人替她干,还是单位赋予她享有丧假权,而她主动放弃休息?

  环卫部门是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职能部门,如果说这件事情发生在企业,我们尚可理解成,企业为了减轻负担,枉顾员工福祉,但我们很难把67岁的老工人,丧偶不去休假而工作在城市的马路上和环卫部门联系在一起,纳税人没有那么锱铢必较地不愿改善环卫工人的生存现状。

  在刘福珍老人感动千万网友之余,我很害怕,当地环卫部门再拔高老人的精神境界,冠以“最美”“最感动”之名,成为人们消费苦难的一个精神符号。

  我们实在不想被这样的苦情人生再一次感动了,倒是环卫工人的权益福祉,当地部门有没有依法落实应该有个交代。少一些刻骨铭心的感动,多一些制度抚慰的关怀,我们愿意生活在,一个环卫工人都不被遗忘的世界里。(尹作荟)

  (据长江日报、重庆晨报、红网等)

关键词:刘福珍,丧偶,环卫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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