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慈善法提交审议,你期待吗
在10月30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我国首部慈善法(草案)在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中亮相,提交审议的草案对“大慈善”概念、慈善组织、网络募捐、慈善监管、信息公开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慈善法旨在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他说,2008年以来,共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社会各方面多年期盼制定慈善法。经广泛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慈善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意见,拟定了共11章115条的草案内容。 屈兰兰:《慈善法(草案)》的出台,初步勾勒出中国现代慈善的基本框架,其根本目的是为激发慈善组织活力, 增强全民慈善意识,规范慈善行为,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规范目前慈善领域的乱象。在社会上树立起慈善事业是社会“公共产品”、参与慈善事业是公 民的义务等现代慈善理念。公众的“善心”得到激发,就会形成慈善价值观,慈善意识有望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并必然影响我国民间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榆木:我国首部慈善法应当成为一部根本性法律,涵盖我国慈善领域的各主要方面,为今后慈善领域各相关法律法 规乃至部门规章的制定发挥基础性作用。要适应我国目前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与在这部慈善法基础上制定的其他法 律法规,共同形成我国的慈善法律体系,才能真正约束和规范我国慈善行业,切实用法律保障“爱心”,保障每一个心系社会的捐赠人。 庄石玉:在本次的《慈善法(草案)》里,不仅对慈善、慈善组织、慈善捐赠等有了完整的法律定义,对慈善财产 的管理使用、慈善信托、志愿服务以及慈善信息公开等作了严格的要求,还对慈善事业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的认定及惩罚措施进行了明确的解释。慈善立法,就是 应当从人出发,以人为本,既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法律“镣铐”来绑住因贪婪而胡作非为的“手脚”,也需要一双温柔的法律之手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得到敞开 的怀抱。 |
关键词:慈善法,监管,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