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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村民红白事“设杠杠”权力错了位

来源:人民网 作者:董奇 2015-10-31 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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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曝出陕西省大荔县许庄镇执行“红白喜事理事会制度”一事,称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有村干部将“制度牌”挂在事主家门外,告知亲戚朋友并非事主小气,而是村里有规定,每桌酒席费用不得超过300元。(10月29日《京华时报》)

  陕西省镇政府以“制度”的形式来规定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的档次,酒席费用不得超过300元,烟不能超过5元一盒,酒不能超过30元一瓶,事件被曝光后立即引起社会热议关注。

  不容否认,现在一些地方的红白喜事有大操大办之嫌,“份子钱”也是水涨船高,致使不少群众“苦不堪言”,却又碍于面子不得不参与,这确实是一种不好的现象。然而,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婚丧嫁娶自有不成文的习俗,摆上好酒好菜招待亲朋好友,这其实是一种村规民约,如今政府介入,并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未免是权力用错了地方。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规定,对公职人员操办宴席进行规范,这是好事,但以“发号施令”甚至强制的方式来规范群众办酒席、纠正不良社会风气,显然于理于法无据。

  陕西省乡政府这个想法的初衷可理解,但做法无法接受,群众自己挣钱花钱,哪儿需要乡政府来明示呢?倘若这个规定长此以往的实施下去,说不定当地干群关系要激化,相信这一定不是当地政府希望看到的。

  笔者认为,在村规民约方面政府的主要作用应该是引导,可以在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取得绝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当地风土人情等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对村民的行为进行约束。绝不能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升群众精神境界,引导群众自觉摈弃陋习。

关键词:制度,工作作风, 精神生活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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