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更名风波”,提升高校升格制度效率
近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审批设置2015年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据悉,将有18所学院更名为“大学”。教育部将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将列入专家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9月14日澎湃新闻) 学院更名为大学,早已算不得是新鲜事。可每每有此类新闻爆出,公众还是忍不住要吐槽一番。或许可以说,看似简单的校名变更,实则传递出了不同群体关于高校发展路径的不同见解。 时至今日,高校改校名,越发被大众舆论视作为负面消息。但是在一开始,学院变更为大学,留给世人的,更多还是一种积极、正面的印象。其实,按照最初的政策设计,以“校名升级”为标志的高校升格制度,乃是为了激励办学者能够有所作为。“只要在办学规模、学科数量、师资队伍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学院便可升为大学”,这一简单直白的游戏规则,的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效鼓舞了一批学院锐意进取,继而快速地发展壮大。 如果说,高校升格制度,曾经很好解决了二线院校的驱动力问题,并给主管部门提供了一种便捷化评判、嘉奖其办学成果的方法;那么,随着时间的推延,这一机制的内在缺陷以及消极后果,也越发暴露出来。这一方面表现为,助涨了高校办学的形式化、投机化。不少学院为了迎合那套量化的考核标准,不负责地增学科、抢师资;另一方面,此举也加剧了大学教育的注水化风险。求大求全的办学取向,使得不少“新大学”变得大而无当、名不副实。 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一样的高校升格制度,却收到了迥异的效果。显然,随着大学数量的激增,招生规模的扩张,如今再盲目鼓励高校变大、变全,无疑已经不合时宜。事实上,我们真正或缺的,反倒是院校基于自身传统和优势沉淀,而发展起来的细分式、特色化的精致办学模式。过去,学院升为大学,便可获得不菲的“更名红利”,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荒诞的——有限教育资源的分配,只能基于相关学校的自身需求与办学效益,而不应仅仅看重其名号或身份。 围绕高校更名事件,民间与官方明显的立场区分,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提醒。那就是,当高校升格机制,越来越失去效率和引导力,我们是否该寻找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对二线院校的办学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在这其中,又该如何引入民众的视角,如何回应社会的关切?(蒋璟璟) |
关键词:高等学校,更名,升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