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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技术性扶老”的当下性价值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李记 2015-09-21 0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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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郑州南阳路与黄河路口西北角,一名老人趴在地上,头上和脸上流着血,众人不敢靠近。现场多名市民站在老人旁边,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路人在拍照作证后,开始拨打110和120,现场一些爱心市民也走到老人跟前进行救助。(9月20日中国广播网)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应该为现场热心人士“技术性扶老”的机智点赞。无独有偶,近日,芜湖一名女护士将自己扶老的视频上传微博,教大家如何在街头正确扶老人,受到众多网友点赞。在“扶老有风险”但人人都有智能手机的现在,用现场行人相互拍照等方式进行“技术性扶老”,不失为规避风险消除戒心、提升民众救人积极性,进而逐步产生正面激励价值的好方式。

  频发的“扶不扶”争议事件,一再坚固了很多人对“扶老有风险”的群体认知甚至是心理认同。这种群体认知和心理认同,反映到具体层面,就是冷眼旁观的习以为常。前不久,河南开封便发生过老人雨中跌倒后被摩托压住,3分钟无人施救导致溺亡的惨剧。

  以此而言,面对现实种种,“技术性扶老”的当下性价值,不容低估。原因很简单,其一,尽管“技术性扶老”不能全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但在热心人士互证、“人证物证俱备”的情况下,此举能够将“扶老反被讹”的风险降至最低。其二,和诉求制度完善往往需要历经长时间等待相比,在大踏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在,“技术性扶老”每救起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都是一次“功德”,也都可看成是对群体性冷漠的积极、有效抵抗。

  当然,要想本源性地纾解已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扶老恐慌”,仅有民间自救、民间互助的“技术性扶老”,还远远不够。有论者认为,针对扶老的风险法律不能进行“有罪推定”;处理类似普通的侵权案件,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凡此种种,均都表明,不管是从法律救济还是制度激励层面讲,在“技术性扶老”之外,相关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李记)

关键词:扶老,风险,技术性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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