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权力清单”之外的旁门左道
8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或调整省级实施的19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曾被称为“制度后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走到终结时刻。(8月29日《河北日报》) 究竟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似乎没有几个能够完全搞明白的,甚至就连设置这些审批项目的部门也不一定清楚。实际上,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由于非行政许可设立的依据层次比较低、设立的程序不规范、不严格,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不仅阻碍政府效能的提升,而且严重侵蚀政府公信。这次河北省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并且不准以其他形式变相保留,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切实举措,值得称道和期待。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把非行政许可审批当成了“利益分配”的手段,非行政许可审批不仅名目繁多,还层层加码,总是想方设法加大管理力度,扩大权力范围,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走样,很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变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发一个“红头文件”,就额外增加一套审批流程,出一套管理举措,就额外多出了一个收费或资格认证项目,导致行政审批“偏门”泛滥,直接导致很多不规范行政行为,不仅老百姓怨声载道,还出现了“墙内损失墙外补”窘况,甚至成为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温床,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要堵住“权力清单”之外的旁门左道。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设定任何管理事项都要于法有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管理事项。事实上,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非行政许可审批”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因其超越法律规定,极易造成行政权力的失控,一些权力寻租行为大多根源于此。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堵住“权力清单”之外的旁门左道,就要开好简政放权的“正门”,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认真做好取消事项或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遂民意、促发展,利和谐。 诚然,要真正堵住“权力清单”之外的旁门左道,必须抓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不能放空炮,不能搞变通,更不能糊弄了事,要坚决打破部门利益,保证政策落地,减少权力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使“旁门左道”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释放市场活力,为民众带来更多红利。(刘凤敏) |
关键词:河北,非行政许可审批,简政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