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三方支付文件引争论:网络支付麻烦了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2015-08-03 1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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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托管业务还会被银行抢走?

  “如果这份意见稿最终通过,今后我们很多业务可能都开展不了。”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昨天开始忧心忡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再加上对客户账户余额的限制管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现在大热的余额宝、招财宝等投资理财业务会大大受限。

  近两年来,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托管,并将其视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可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来看,今后这托管业务应该还是会被银行抢走。不过,央行这样做自有风险防范的考虑,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并不会因为这一文件而被叫停。

  央行有关人士昨天解释说,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时该规定并不影响支付机构为相关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一是现行支付体系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及结算安排,并符合国际支付清算监管惯例和准则。二是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通俗理解,第三方支付仍可以做P2P的资金通道,但仅仅是资金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不能成为清算通道。P2P公司可能无法开设托管账户,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投资的行为就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募集期满之后,一笔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通道型支付了。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将不再可行。

  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

  “我对征求意见稿表现出一种忧虑,互联网金融是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化而出现的,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第三方支付,之后才是其他的财富管理、众筹和网贷等等,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而且它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为什么把这个高度契合的东西要做一个限制?设定这样一个限制,这使得人们非常不方便。”昨天,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公开演讲前表达了对这一文件的不同看法。

  吴晓求认为,人类的支付历史是一步步从怀疑中走过来的,从最早的现金交易,到以银行为载体的支付,现在已经进入到以第三方支付、移动互联为基本平台的支付体系。这是金融的变革,是在支付功能上的变革。它推动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人们享受了很多高效率的东西。这是个历史趋势,不可以让人们回到通过银行的载体进行支付的时代,如同不可以让人们回到必须拿现金交易一样。

  吴晓求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他希望中国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

关键词:央行,第三方支付,网络支付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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