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三方支付文件引争论:网络支付麻烦了
央行释疑:六成用户年支付余额交易不超千元 消息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起各界争论。有网友抱怨今后网络支付只有5000元额度,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有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认为,央行下手太狠,会对这一朝气蓬勃的行业带来致命打击;也有金融界人士认为,央行这是防范风险,有利于支付行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文件本身晦涩难懂,模棱两可的地方多,很难看明白。看到这一文件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同时出现不少误读的声音,央行积极进行了回应。昨天,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一文件最初的被关注点就是征求意见稿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的付款功能和交易限额进行分类管理。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此外,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昨天,众多网友担心,这种限额管理会让自己网上购物麻烦重重。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并无额度限制。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这种限额管理不会对大家造成太大影响。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央行新规意在迫使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 在昨天众多网友担忧今后网上购物要受5000元限制时,已经有不少资深业内人士十分着急大家没有领会央行的深意。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前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正式体现了这一定位,处处强调对支付账户余额的管理。潜台词就是互联网支付机构要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自己形成资金池,不能像银行那样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就好了。更通俗地说,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主要功能是帮客户的资金进行安全转移,央行不希望客户的大量资金滞留在第三方账户上。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支付账户的余额,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客户备付金,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客户就会受到损失。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对支付账户余额处处设限,就是让用户发现,把大量资金放在这个账户什么用也没有,迫使资金离开支付账户。 |
关键词:央行,第三方支付,网络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