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遭冷遇,该如何落实?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法律执行缺少刚性。有制度、有法规,但落实环节出现了问题。就此,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 祖长云:俗话说“劳逸结合才能事半功倍”。休假不仅是生息之道,更是民生权益。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如果坐视法律法规成为纸上画饼,依法治国无疑将成为一句空话。带薪休假沦为“画饼充饥”实在值得我们反思!希望带薪休假能早日提上日程,获得同法定节假日同样的地位,让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这项权利。 林灵:不敢休、不愿休和不能休是带薪休假落实难的三大主要因素。真正落实带薪休假需要做到四点:第一,法律环境的支持。对于此,我国的《劳动法》明确了职工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第二,企业应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将改变,带薪休假可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第三,劳动者敢于通过法律主张自身权益。第四,第三方的督查作用。执法者应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严肃性。 白靖:笔者认为,当优质企业越来越多,企业间竞争会迫使企业提供更人性化的管理,因此企业要认识到带薪休假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相关的执法部门应继续加大监察力度,社会舆论也应鼓励劳动者加强维权意识,将“休假权”与“生存权”剥离。同时,除了加大监督和追责力度外,还需完善“带薪休假”本身的制度设计,逐步让每个劳动者都能享受到这份制度福利。 |
关键词:带薪休假,落实率,劳动法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