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名存实亡如何破局
呼吁 落实不力应追责 要想保证“假期福利”的顺利实行,必须实现两个方面的保障。一方面,保障“探亲假”制度公平性。目前“探亲假”所针对的主体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很明显把民营企业的劳动者排除在外,要有效解决这一带着“计划”印记的产物,保障每个劳动者都能平等地享受“探亲假”。 其次,对“假期福利”落实不力应追责。再好的休假制度,关键还是在落实,要以法律和制度来保障职工这一休假权利的落实执行,防止职工权利画饼充饥,尤其是恶意行为,对有条件而找借口故意不落实职工“假期福利”的,相关部门应有相关措施监督执行,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张友江) 建议 增加带薪年假天数 长期“默默无闻”的探亲假再度跃然眼前,似乎增加了人们“常回家看看”的可操作性,但实际未必如此。首先,虽然有省份扩大了规定适用的对象范围,但探亲假大体上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福利,并不公平。而且,落实也是个问题。其次,假设探亲假也面向“非公”职工,相关问题只会更突出。再者,规定刚出台时交通落后,往来要花不少时间,而现在的高铁、飞机等交通方式,让天堑变通途,人们来去很容易。换言之,如果轮休、调休和带薪休年假能得以落实,相关职工能便利地安排假期,常回家看看也就不难,不必请长假一次性回家一趟。关键在于休假权得到落实,而不是需要名目繁多的假期。所以,不如以适当增加面对所有职工的带薪休年假天数来取代,这还让休假灵活得多。(毛忠斌) |
关键词:探亲假,名存实亡,带薪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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