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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塑令”重申本就是尴尬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瞿方业 2015-05-28 10: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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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其中明确,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5月27日《现代快报》)

  @瞿方业:《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重申了“限塑令”,虽然与从前国办“限塑令”角度不同,目的大约是相同的。应当说,重申“限塑令”本意是好的,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因为早在2008年6月1日起,“限塑令”就存在了。

  其实7年前“限塑令”颁布之初,很多人是寄予厚望的,当然有人也担心“限塑令”会成为形式,不过是一阵风。事实证明,担心并非多余,希望终成失望。当下人们买菜或购物的时候,免费塑料袋几乎成为必备项,除个别大型超市会收费提供环保塑料袋之外,其他小超市及市场摊点,提供免费而不环保塑料袋早成商业惯例,用商家的话说,“要是掏钱的话,估计没几个人愿意付钱。”更为尴尬的是,时至今日,很多商家甚至都没听说过“限塑令”,更难看到有部门来管这个事了。

  可见,“限塑令”的失效除了消费者不买账,商家不配合,执行层面的不给力才是主要的。执法者不给力,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走过场。“限塑令”颁布7年几乎濒于被忘却的命运,只是再次很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关键词:限塑令,江苏,循环经济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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