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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缘何沦为“白限令”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5 08: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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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1日将是“限塑令”实施整五年,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北京超市、农贸市场走访调查的结果显示,无论是限塑规定的有偿使用制度,还是不得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在生产、流通环节存在部分政策被架空,难以贯彻执行的现状,塑料袋的使用和消耗仅减少了1成。(《北京青年报》5月22日)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每年生产塑料袋需消耗塑料200万吨, 5年间减少量仅是消耗量的10%,而消耗的90%塑料大部分并未得到回收利用,而是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污染问题仍然严重。这意味着“限塑令”虽然看似活着,但它实际上也是陷入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

  国家对于有些商贩变相抵制“限塑令”早已遇料到。一方面,商务部起草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出严厉处罚措施,依据办法,商家若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违者最高将被罚3万元。与此同时,“限塑令”将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归口到八个部委,并明确了各部门应承担的监管责任。

  按常理来讲,高额的罚款和严密的监管,商家认应该真遵守“限塑令”,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然而,在笔者看来,以现实的国情,要想很好地执行“限塑令”,也并非易事。因为,大家知道,目前在国内,塑料袋每天使用量超过30亿,而且范围很广,几乎凡有商品销售的地方,就有它的存在。因此,即便所有监管部门都出动,采取人盯人的人海战术,进行监管和罚款,也不一定管得过来,罚得过来。更不用说,像报道所讲,商贩出于竞争需要,商家们难免会出现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冲动。

  当然,我们并不期望这项利国利民的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夭折,半途而废。所以,“限塑令”之外,我们更需要政府为商家真正实现“禁售”,承担公共责任,也需要整个社会的积极配合。

  目前“限塑令”在执行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其替代品环保购物袋价格太高,消费者难以承受。比如,广东各大超市、商场纷纷推出自家环保购物袋的价格,平均售价3到5元,其中吉之岛的环保购物袋档次最高,初步定价为每个15元。可以想见的是,这样的价位,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政府应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来支援生产环保购物袋企业,使其价格降下来;商家也应让利于消费者。比如,家乐福员村店每天送出300个购物袋。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于“限塑令”上,包括商家、家庭、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要加入到对限制商家使用塑料购物袋。家庭配合实施“限塑”措施,商家自觉禁售,社会也要像限制吸烟一样,在各种公益广告中打上“塑料购物袋破坏生态环境”等说明文字。

  此外,还要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美国自带购物袋可抵税,英国有奖积分鼓励顾客,意大利对塑料袋生产商课重税,韩国购物袋可“以旧换新”。总而言之,惟有在严格执行罚则、政府承担责任、商家让利以及社会教育的多种合力下,才能使“限塑令”,稳步推行,深入民心。(吴睿鸫)

关键词:限塑令,消费者,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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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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