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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孕三月”是错漏还是故意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罗志华 2015-05-20 1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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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男子刘某腹痛难忍,5月12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胃肠外科住院,6天花了4000元,做了不少检查。18日出院时,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清晰地写着“怀孕3月”。(5月19日《四川日报》)

  男子被诊断怀孕或患有妇科病,这事并不新鲜。出现这样的失误,首先是当事医生粗心大意,在诊疗过程中,眼中只有检查数据却没有病人。有些也与病历电子化等因素有关,医疗文书粘贴复制多了,就可能将女性患者的信息粘贴到男性患者的医疗文书上,却忘了对有些信息进行修正。

  但不管是哪种原因所导致,医院和医生对此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在信息技术给医疗带来方便的同时,如何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在患者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何让医生对患者始终保持细心和耐心,是医疗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然而,宜宾男子被诊断“怀孕3月”,与此前事件有很大不同。首先,说医生粗心大意,理由不充分。因为该男子住院已达6天,且经过了一系列检查,他的情况,主管医生理应了如指掌。其次,诊断证明书并非一人签发,要经过主管医生和医疗组长几道关口,护士记账以及医保结算时,都得查验,多人同时粗心的可能性不大。此外,男子住院的科室为胃肠外科,与妇产科搭不上边,不可能因书写习惯而自摆乌龙,若不是故意挑选,这个诊断很难出现在胃肠外科的诊断证明上。

  这事由医生故意而为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假如真是医生故意而为,则问题就会很严重,涉及职业道德和操守等问题,必须严加处罚,才能防备医生将诊疗权限当成了恶搞工具。假如因医生粗心而导致错漏,则医院主要应该在管理上进行检讨和完善。(罗志华)

关键词:男子,怀孕三月,医疗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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