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治理不能只有“天知道”
公民环境监督能力的提升更有意义 公民的环境能力也是在实践中训练成的。当一个人说自己关心身边的空气,其实未必真的关心。因为他如果真的关心,应当就会对空气质量极为敏感。但是现在公众的努力,往往都转向了对空气净化器的比对和购买。对自身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缺乏基本的提升信心。至于打个举报电话、申请个信息公开、定位个污染企业、微博曝光个空气污染的行为、追问雾霾真实的元凶、分析雾霾治理措施的有效性,都缺乏行动的动力。 当然,也有很多公众已经在行动。某地原来有一家焦化厂,后来焦化厂搬走了,原来的土地上盖起了住宅楼。住在这个小区的人,总是在夜间闻到也许是从土壤里释放出来的“毒气”。于是,他们就自己集资,购买了一台苯系列物的检测仪。探索的过程虽然艰难,但却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一步。 更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只要有与自己生活相关的区域,有一些可能存在空气污染的企业——尤其是垃圾焚烧厂,要修建的信息泄露出来,他们就会紧紧地盯着环评公示的各个环节,然后研究这些企业的运营工艺和尾气治理设施,研究其排放物对人体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然后,利用一切的媒体通道,表达自己的关心和兴趣,表达自己愿意参与对话的愿望。 这时候,如果政府不透明公开空气监测的信息,企业不公开自己排放物的信息,行政执法机关不公开执法过程,公众不主动去监督和挑战政府和企业的信息透明度,那么,中国空气污染的治理,就永远只有“天知道”。 责怪政府,埋怨企业,期待严法,指望重罚,其实不是最为有效的通路。公民环境治理参与能力、公民环境监督能力的提升,才最有价值,最有力度。(冯永锋) |
关键词:大气污染,监督,空气监测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