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 政府该发工资吗?
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现代快报》10月13日) 提倡:人性化的制度创新 现实中,一方面受养老机构专业性不足,护工责任心不强,造成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老人对居家养老十分依赖。而贫困家庭的子女因为生活所迫,无法提供更好的赡养服务,又需要通过经济条件的改善,让其更好地履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聘请其他社会群体作为护工,不如优先考虑愿意照顾老人的子女,既能解决政府在法律上的责任,又能让家庭亲情的纽带因而更加紧密,给居家养老困局找到一条解决路径。因而可以说,给家属发工资不失为一种人性化的制度创新,值得提倡。 公共政策要兼顾政策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和道德层面的综合效应。给家属照料发工资是公责与私德的互动,其传递出的价值在于,提升个体和社会道德,不能只采取简单的说教,还应进行鼓励与引导,除了道德与法的义务要求,还应有物质与金钱方面的鼓励。在孝道彰显不足,“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成色不足的语境下,可以对那些专心尽孝的榜样进行奖励,以此达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激励。把公共责任与个体义务有机结合,才能把“政府来养老”做好做实。(堂吉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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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