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治堵”应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
广州市实施停车收费调整措施满月之际,记者分析交通拥堵指数发现,上下班高峰等常见拥堵周期,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未见明显改善。而且,交通拥堵指数居然不降反升,8月晚高峰中心城区拥堵指数高达7.4,中度拥堵;越秀区拥堵指数更攀升至8.6,严重拥堵。(9月2日《南方日报》) 从理论上来看,停车费涨价——车主减少开车外出——交通拥堵缓解的逻辑链条很有道理,但一个月来的实际情况却与这一设想相差甚远,不仅不少车主并未感受到交通拥堵有什么实质改变,连“城市道路拥堵指数”这一客观数据也难以证明“涨价治堵”的有效性。一个月来,车主的停车支出增加了,某种程度上是为公共利益让渡了个人利益。看到这一结果,车主们恐怕很难觉得多掏的停车费是值得的。 当然,有关部门对此回应称,短短一个月尚不足以观察新政效果。笔者也赞同,一者市民的出行习惯需要一个改变过程,二者如此大范围的政策调整,一个月时间内要完全执行到位不走样也有难度,现在就想看到效果确实心急了一点。但问题在于,到底多久时间才“足够”呢?一个季度、半年还是一年,或者三五年?无论如何,有关部门至少应给市民一个大致预期。任何公共政策都不能少了绩效评估这一环,引起很大争议的停车费新政更应明确拿出绩效评估的时间表,让市民按时“收货”。 除了时间问题外,绩效评估的方式也需要进一步丰富。目前,客观上的判断依据主要是依靠“城市道路拥堵指数”。笔者并不怀疑这一数据的科学性,但是不是还应该引入一些外地研究机构,或借助本地高校与城市交通研究相关的部门,对停车费新政的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国家层面已经提出第三方评估要逐渐走向制度化,以终结政府“自拉自唱”,对停车费新政效果的评估也应杜绝“自拉自唱”。 涨价治堵是不是有效还需绩效评估,但涨价不是治堵的唯一方式毋庸置疑。治堵是一个综合工程,相比于动作颇大的停车费调整,其余治堵的配套措施也该“高调”起来:比如P+R停车场已供不应求,何时加建?公交专用道常被占用,如何管好?“野鸡”停车场火了,怎么加强执法?归根结底,要想看到真真切切的治堵效果,价格杠杆只是一种调节方式罢了,公共交通扩容、城市科学规划、交通管理升级才是真正治本之举。(张涨) |
关键词:停车收费,涨价,交通拥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