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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暴走大妈”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江德斌 王传涛 邓海建 2014-07-11 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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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云龙湖周边,每晚上万人参与暴走,其中广场舞大妈是主力。他们组成多则成千、少则几十人的方队,三人一排,着装统一,伴随激昂的音乐,大步向前。由于暴走团经常占用机动车道,干扰正常交通,不少市民呼吁对暴走进行规范。(7月10日《现代快报》)

  需要理解沟通

  @江德斌:每天集体参加团队暴走,看上去有些突兀,但却符合大妈们的锻炼思路。公众别总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大妈暴走团或广场舞,毕竟运动也是人的欲望之一,与其压抑,不如让其合理释放。何况,大妈通过锻炼保持身体健康,无论对于个人、家庭,还是社会而言,都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应该鼓励。大妈只要能够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就不应对其过度干涉。

  @王传涛:我们将之妖魔化的原因,不过是因他们身着统一的T恤、排着整齐的方队、听着没品味的广场舞曲。关于其妨碍公共交通、扰民的各方面影响,恐怕也会被描述的很夸张。休闲社会的建立,不需要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之间相互攻诘和谩骂,不需要看大片的人瞧不起看电视剧的人,而是需要大家求同存异。

  完善公共服务

  @邓海建:从广场舞到万人暴走团,看似是民众娱乐运动与城市生活的纠结,矛盾的背后,还是公共服务长期缺位、基础规划悖逆民众刚需所致。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平方米。眼下不少城市,在摊大饼的同时,却忽视了居民精神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譬如新建小区往往有高档会所,却不可能构建一片广场舞的理想之地。广场舞大妈们不管“转行”不“转行”,都可能成为各地政府需要直面的民生难题。

  这个时候,一方面是运动场所与空间要“做加法”,另一方面是社区规划与建设模式要“有创意”。譬如“新加坡邻里中心”模式就很值得我们的公共空间建设借鉴:城市可以将居民住宅区作为社会单位加以全面规划,形成由邻里组团中心、邻里中心、新镇中心和区域中心等构成的多层次的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关键词:广场舞大妈,暴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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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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