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的拍照表演是给谁看的
去年的12月10日开始,国家交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几个月的检查过去了,道路交通执法中的乱象是否得到了改善?多路央视记者再次对部分地区的公路交通执法进行了调查。结果证明,只罚款不卸载的现象依旧存在。 央视记者走访了山东滕州、平邑、淄博市周村区、淄博市高青县等地发现,这些地方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违反《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把超载运输车扣押到超限监测站以外的停车场进行收费。有趣的是,数个治超检测站都上演了卸载货物的拍照表演:让货主站在货车上,挥起铁铲,把装载的石子、煤炭卸到旁边的小车上,但是只要挖一锹,拍下一张照片,整个卸载就宣告结束。于是,原来超载的车就继续满载而归——所不同的是在检测站缴纳了一笔“买路钱”。 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经检测认定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应当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也就是说卸货后才能放行上路,那么缴纳完罚款和有关费用后就可以继续超载,这样的治超有丝毫的意义吗?我们之所以要治超,一是为了保证公路、桥梁的寿命,二是为了交通安全。现在这种做法,却演变成了政府收取罚款,和治超人员收取若干笔费用,难道治超是为了政府拿钱,同时让工作人员顺带也“敲一笔”?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整个治超简直应该取缔,因为这不仅治不了超,而且培养出一支“拦路抢劫”的“路匪”呢。 不过,最让我们忧心而愤怒的是,这样的问题屡遭曝光,但就是从来不见好转。现在央视曝光的这些恶例,恰恰是发生在交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之后,那么,专项整治有效吗?中国公路治超的乱象还有救吗?我们的专项整治有没有发现这些问题?上面说的这些县市的违法行为被整治了吗?惩处了多少乱收费的恶人?为什么他们就是不怕整治?也许我们的整治根本就没有发现记者调查的问题,我们可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呀。 我们没有参加所谓专项整治,不知道整治是如何进行的。是不是预先发出通知,然后领导下来听汇报,再到某个治超检测点看看现场,然后“表示满意”,指示一下要“高度重视,坚决严惩”之类?想起来了,其中一定有一个环节是“看档案资料”,这就是翻看当地查处的超载案件的材料合订本,那些材料里的所有“个案”都是坚持一罚款、二卸载的啊。而证明卸载的正是那些表演卸载时拍下的照片吧?对了,治超卸货的拍照表演就是为了装订材料,专门供上级领导看的。上级领导不会像记者这样暗访,自然无法碰到只罚款不卸载的情况,而资料和照片又证实了卸载的存在,官僚主义者就这么被骗得合不拢嘴了。 现在,交通部门面前摆着两个严峻的问题:一是究竟有什么办法能够治住超载,这里需要的可能是“重典治乱”;二是我们的专项整治如何查出问题,这里需要的暗访和暗查;至于看材料、拍照片都是官僚主义者玩的老套路,就不要自欺欺人了。我认为,中国的一切检查验收中看软件资料的环节应该取消,这才是滋长弄虚作假的一个总根源,是我们整顿作风最需要清楚的最卑劣的做法。 |
关键词:治超,卸载货物,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