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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不探母不怕子女效仿吗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09:2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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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东方市一位年近80的老母亲,多年来一直盼望自己在佛山工作的大儿子李某逢年过节能回家看看,但一直未能如愿。情不得已之下,老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禅城法院判令李某除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外,每年还须回老家探望母亲一次。

  世上有两件事不能等,一是行善,二是尽孝。如果将亲情输给了时间,就难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愧悔。而李某居然7年不回家探母,与其说是没时间,不如说是没良心。更令人气愤的是,李某竟辩称,法律没有强制规定逢年过节要回家。按这种荒唐逻辑,老母亲当初就不该生下他这个混账儿子。拿法律说事,说明李某不是不懂法,难道他就不知道儿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长期不回家探望、不支付赡养费已经违法了吗?

  尽管法院判决李某每年必须回家一次,但李某未必心甘情愿去做。对这样的逆子也许不能止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果他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就应该采取拘留、罚款等更严厉的方式督促其履行探视义务。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儿子就不怕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这样对自己吗?(王石川)

关键词:老家探母,判决,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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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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