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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模糊交易抑制“房闹”才可期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8 09: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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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这份倡议书中,温州房地产商表示,希望购房者能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去解决购房问题,不要采取拉横幅、冲击售楼处等违法行为,并请求政府部门严厉打击“房闹”。(4月17日新华社)

  联想到“新业主阶层”的身份背景,此类闹剧的一再上演,难免让观察者从整体上对中产阶级的心智、素养等忧心忡忡。不成熟的消费者、典型的输不起心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执念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于是,原本正常的价格波动,却一次次以闹剧的形式收场。

  拥有充足选择权的消费者,理应对自己的每一次选择承担后果。只要不存在欺诈、误导、胁迫等情形,买房者自交易完结之后,便无权对房企再提附加要求。意图制造事端阻止开发商降价,无疑侵犯了后者的自主定价权。就此而言,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呼吁政府干预“房闹”,并非单纯是无理取闹的撒娇,而有着其合理合法、合情合规的一面。毕竟,公共部门本就有义务,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

  面对市场的正常波动,消费者应保持起码的克制。降不起、输不起,一哭二闹,既有失格调、有辱体面,也在无形间将自己推至了被动理亏的局面。所谓维权,一旦演绎为恶语相加、拳脚相向,维权者也便成了逞恶者。继而失去了道德上的优势、冲淡了身上令人同情的悲剧性,终至被打击、被执法,一腔愤懑欲诉无人听。“房闹”之悖论在于,维权者沦为侵权者,他们最初的合理诉求被忘记,现实的野蛮行径却被铭记。

  不过,需要厘清的是,开发商在闹房团面前也就未必这般弱势,购房者也未必当真那么蛮横无理。若无花样百出的营销手段和极具迷惑性的价格诱导,又何来购房者今日之心理落差与寻衅挑事?既有诱因,必有恶果。

  虽有空前规模的市场,却无与之匹配的信仰,一切都是混乱模样,房产交易群魔乱舞实不足奇。终究,有太多问题需要厘清,比如何为合法、适度的营销?什么才是具有法律效率的承诺?又该怎样留存证据、捍卫权益?凡此种种,若无明确的规则传统,各行其是、彼此试探,酿成一系列出格景象,也就可以理解了。(蒋璟璟)

关键词:温州,房地产,房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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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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